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54294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4-07-16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公布高淳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4年2月)的通知 | ||
文 號: | 高發改發〔2024〕16號 | 關 鍵 詞: | 收費目錄;定價;清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項目;收費政策;發改委;收費;發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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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高淳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4年2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政府定價透明度,規范收費行為,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市發改委關于公布南京市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4年2月)的通知》(寧發改價費字〔2024〕 188號)要求,我委對2023年的目錄清單進行了調整,現將《高淳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4年2月)》(以下簡稱《收費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目錄》中項目政策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各部門和單位應嚴格執行《收費目錄》,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將政府取消和暫停的收費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
二、各收費部門和單位要加大收費政策公示力度,要在門戶網站或者固定場所的醒目位置,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優惠減免規定、監督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如收費政策變化,要及時更新。
三、《關于公布高淳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3年1月)的通知》(高發改發〔2023〕33號)廢止。
附件:高淳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4年2月)
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