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4-60865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組配分類: | 法律服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8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高淳區發揮“三員”作用 把好村居法律顧問“使用關”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法律顧問;法律服務;法律咨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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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區發揮“三員”作用 把好村居法律顧問“使用關”
近年來,高淳區司法局堅持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為導向,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顧問法律服務水平,通過村(社區)法律服務從“無”到“有”,從“有”到“優”,真正實現了村(社區)法律顧問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
一是線上線下雙渠道,發揮法律顧問“宣傳員”作用。全區村居法律顧問每人每村(社區)建立一個法潤民生微信群,同時有效利用江蘇掌上12348村居法律顧問小程序,24小時為群眾提供法治宣傳、公證指引、法律咨詢等在線服務,推行“互聯網+法律顧問”模式,實現法律顧問服務全天候響應、全時段貫通。2024年以來,全區村居法律顧問為轄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1000余件,開展普法活動、法治講座300余次。增強了群眾法治素養、厚植了鄉村法治基礎,大力提升了村居法律顧問服務質效。
二是服務事項留痕跡,彰顯法律顧問“服務員”作用。印發《高淳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法律服務臺賬》,要求詳細記錄各類法律服務內容,做到一社區一簿、一事一記、一次一記,同時將法治宣傳、法律講座等服務內容同步上傳到江蘇省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系統,實現服務事項有記載,服務內容有落實。通過法律咨詢、法治講座、普法宣傳等服務,落實“鄉村振興、法治同行”,為全面實現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三是注重服務強質效,落實法律顧問“參謀員”作用。貫徹“有求必應”服務理念,堅持村(社區)隨叫隨到服務態度,推進鄉村治理法治化。村居法律顧問充當了鄉村重大事項決策的法律“參謀員”,有效防范了因決策不當、辦事違法引發的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實現了源頭治理、法治先行、提前介入,助力鄉村全身心投入到農業穩產增產、農民穩步增收的產業繁榮中。同時積極參與調解,啟發性引導當事人調解,當事雙方更易接受并達成和解,為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2024年以來,村居法律顧問參與調解矛盾糾紛400余件。為服務村代寫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與建議4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