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3101089/2025-25730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組配分類: | 社會組織評估信息 | 體裁分類: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高淳區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7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淳區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民政;社會組織;等級評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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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淳區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區屬各社會組織及相關業務主管單位: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和江蘇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民規〔2022〕3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蘇社管〔2024〕15號)要求,現將開展2025年度高淳區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一)在區民政局注冊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
1.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記成立且未參加過等級評估的;
2.獲得評估等級滿2年、自評能夠達到更高等級的;
3.上次評估2025年12月到期的,需重新申報等級評估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會組織,不予評估:
1.未參加2022年度年檢(慈善組織未年報)的;
2.2022年度、2023年度年檢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2023年度連續2年年檢基本合格的;
3.2023年度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4.正在被有關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5.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在評估期間發生與宗旨嚴重背離的事件,或者其活動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2024年度年檢結論為不合格的,將取消其評估資格。
二、評估機構
(一)區民政局負責區屬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區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負責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社會組織評估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科。
(三)社會組織評估復核委員會負責社會組織評估的復核工作以及對舉報、退出評估的裁定。
(四)社會組織評估初評單位負責指導社會組織評估材料的申報、組織評估專家組進行實地考察和初評,并將初評結果報評估委員會。
三、評估內容
評估指標內容包括黨建工作、基礎條件(依法辦會)、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等。評估類型分為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三大類,其中社會團體包括行業性、學術性、專業類、聯合性四類。具體指標以江蘇省民政廳公布的最新指標為準。
四、評估程序
(一)參評申請。
1.《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1份;
2.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1份(含正、反面);
(二)資格審查。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參評社會組織的參評資格。符合評估條件的列入評估范圍,通知社會組織評估初評單位對其進行實地考察及初評。
(三)專題培訓。7月上旬,對列入評估范圍的社會組織材料準備負責人,就評估材料收集、整理及歸檔裝訂進行培訓。
(四)實地評估。參評社會組織于8月31日前,按照要求,對照評估自評表,準備相關材料。社會組織評估初評單位組織專家對參評的社會組織進行實地考察,根據評估指標,逐條考評并進行打分,給出初評意見。參評的社會組織根據要求,將最終材料裝訂成冊,于10月15日前送至社會組織評估初評單位。
(五)確定等級。區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對社會組織評估初評單位遞交的初評意見進行終評,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發布公告。區民政局根據評估委員會的評估結論和公示結果,發布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公告,授予評估等級,并向獲得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頒發證書,同時向獲得3A及以上的社會組織頒發牌匾。
五、評估要求
(一)對于申報1A、2A等級的社會組織評估可以適當簡化材料,申報3A級以上(含3A級)的社會組織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裝訂材料。
(二)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后不申請復評,或符合參評條件未參加評估的,定為無評估等級。
六、結果運用
(一)開展社會組織評估是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社會組織強化規范管理、提升發展能力的重要途徑。請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黨建領導機關)高度重視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廣泛宣傳、積極動員符合條件的所屬社會組織參加評估。各全市性社會組織應充分認識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參評,認真準備,推動自身規范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社會組織評估是加強對社會組織規范管理的重要舉措,同時也將成為下一步落實承接政府職能、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申報公益創投、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非營利組織免稅、評優評先等各項培育扶持政策的重要資格條件。符合評估條件的社會組織應根據本組織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對照評估指標,明確申報類型,按照通知的各項要求,高度重視,積極參與。
(三)符合評估條件的社會組織,無特殊原因不參加等級評估的或上一次評估等級已滿5年未參加復評的社會組織,將通報至其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建議取消參加評獎評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評估材料
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見附件。
(二)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高淳區淳溪街道北漪路18號區民政局209辦公室
聯系人:?陳鵬
聯系電話:57311600
附件: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
?????????????????????????????????????????????????????????南京市高淳區民政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