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您的申請能正確提交并被及時處理,請仔細閱讀以下提示:
一、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guī)定,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已主動公開大量政府信息。建議在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之前,先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wǎng)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新聞媒體、公示欄(屏)等渠道和方式對所需政府信息進行查找。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時,請?zhí)峁┡c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lián)性證明。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該是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對若干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行政機關可以拒絕。
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關信息等方式提出申請)。
五、本系統(tǒng)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舉報、投訴、咨詢、建議等事項,請通過其他渠道聯(lián)系反映,如撥打市政熱線電話12345、給市長信箱寫信等。
六、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須真實有效,以便行政機關及時答復。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可以采用郵寄的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門。
八、工作人員根據(jù)受理的信息公開申請內(nèi)容,分門別類進行辦理,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答復期限,延長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按照申請人指定的紙質(zhì)郵寄答復或網(wǎng)上在線答復等形式,對申請人進行答復。